2011年1月25日
《舞孃俱樂部》--紅磨坊版的孟漢娜
我說《舞孃俱樂部》(Burlesque)「好難看...」、「怎麼可以這麼難看...」卻得到朋友:「哪有!?明明就很好看!!」、「咦?我怎麼都聽說還不錯」的反應。不敢說自己看過不少歌舞片,但歌舞片一直是我愛好的電影類型之一,多少累積了一點經驗可拿來賣弄。
個人認為近十年,自從2002年的《芝加哥》(Chicago)後,就沒有優秀的歌舞片...從《髮膠明星夢》(Hairspray)、Mamma Mia、《華麗年代》(Nine),到《舞孃俱樂部》,歌舞片越來越空洞,還不如《戀夏五百日》(500 Hundred Days of Summer)那段You Make My Dreams Come True來得令人印象深刻。《髮膠明星夢》至少以煽情地帶出美國種族隔離的歷史,女主角的表現也算可愛,還有John Travolta反串增加可看度;Mamma Mia則靠ABBA的歌和Meryl Streep撐起全片,不然,愛琴海美景也夠賞心悅目;到了《華麗年代》簡直是卡司堆砌而成的disaster,更不用提接下來要攻擊的對象--《舞孃俱樂部》。
好萊塢不定期會出現一種電影,劇情永遠圍繞在女主角如何從名不見經傳的路人甲,最後蛻變成一線紅星;女主角則一定是由那陣子好萊塢當紅的青少年、青少女偶像飾演。這種電影你可以說是為了滿足青少年的市場,也可以解讀成藉由電影捧紅該位偶像,提高知名度。也因此她們常在這類電影中扮演自己,如Lindsay Lohan, Hilary Duff, Miley Cyrus...都可歸納於此類。所以我不懂,Christina Aguilera這麼一位榮獲多座葛萊美獎肯定的實力派,為何要演這麼一部劇情公式和上述如出一轍的電影?
Christina是我很喜歡的pop歌手,她的嗓音已經證明自己絕非曇花一現的偶像。觀察Christina的動態已久,發現其實她一直對紅磨坊類的歌舞興趣濃厚,且表現斐然。2001年靠著替《紅磨坊》(Moulin Rouge!)演唱主題曲Lady Marmalade,和Lil' Kim, Mýa, Piink一起拿下葛萊美流行類最佳合唱獎;第三張英語專輯Back to Basics,雙CD的第二片乾脆從頭到尾製作、包裝成一部「只聞其聲,不見其影」的歌舞劇,連All Music Guide都給到四科半星的極高評價!
在《舞孃俱樂部》裡Christina依舊會唱,甚至說若今天換成其他歌手這部片便沒什麼好看,也不為過。只是做為一部電影,《舞孃俱樂部》整體架構與風格都顯得過於鬆散。例如女主角Ali開始在洛杉磯找工作時,如此大玩紅磨坊元素的電影,居然會出現Madonna紅透1999年的電子舞曲Ray of Light...令人匪夷所思;又例如導演欲效法《芝加哥》,將人物心境具體化成歌舞,但為什麼除了Ali外,僅運用於俱樂部老闆娘Tess?身材也太好的Jack和Ali間的肥皂劇式愛情,甚至企業家Marcus的野心,也挺適合「歌舞」一下的吧?
由此看來,實在讓人忍不住覺得《舞孃俱樂部》充其量不過是一部宣傳片:滿足Christina個人對紅磨坊式歌舞的熱情,讓她在劇中一次唱個過癮,順便替沉寂多年的Cher藉此復出好萊塢鋪路。所以我說《舞孃俱樂部》是「紅磨坊版的《孟漢娜》(Hannah Montana)」,褪去動聽的歌曲、風騷的舞蹈和眩目的舞台效果包裝,不僅老套的劇情一猜就中,人物刻劃也不夠深刻細膩,還不如直接買片Back to Basics,或者去看Christina的演唱會反倒更值得。
拍攝歌舞片難度本就高,在在考驗導演跳脫舞台劇形式的功力,也考驗演員能演能唱能跳的實力。且歌舞片既然是電影,非其他藝術表現形式,理當還承載「劇情」的功能與責任。也難怪《芝加哥》這麼一部描寫法界、媒體界和演藝界黑暗面的歌舞片,即便是改編知名百老匯音樂劇,仍能獲得2002年奧斯卡最佳影片獎,《舞孃俱樂部》卻只能在金酸莓獎初選名單項項中彈。
標籤:
電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1. 恕不回覆黑函性留言,那是不成熟又不負責的行為。
2. 選擇「名稱/網址」,即可輸入匿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