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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7日

還好我有American Apparel

fisfrench

看台灣人瘋UNIQLO,歐洲人迷Abercrombie & Fitch,不禁慶幸自己有American Apparel。

AA和UNIQLO, H&M, ZARA一樣,都是所謂的「平價成衣」,標榜物美價廉、款式齊全,近幾年在提供「買不起Prada,又不甘心穿GAP」的消費族群間殺出一條血路。想當初在聖地牙哥發現AA的好時,真的有一種「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感動!從此一到美國就吵著要去AA。

我愛AA的理由很簡單:好穿、好看、簡單、親民。

好穿,不僅要質料佳,更要剪裁合,阿匹的名言:「名牌貴就貴在剪裁」。由於流著北方大漢的山東血統,本人骨架較一般亞洲人寬厚,卻又沒西方佬魁,常找不到合身的衣服,不是胸部太繃,就是肩線太寬。但AA的剪裁完全符合我的身型,套上去剛剛好,連該修飾的缺陷全部到位!

好看,不僅要款式多,更要顏色準,我的體悟:「顏色對了,氣色也好了」。舊金山買H&M,華盛頓逛ZARA,紐約蘇活親眼目睹白人也瘋UNIQLO,款式大同小異,但主觀認定AA的顏色最多樣也最精準,除了基本的「正色」,以綠色為例,還有橄欖綠、森林綠、草綠、薄荷綠、萊姆綠、湖水綠、泡沫綠、藍綠...多試幾件就可找到最能襯出自己膚色的調性。

簡單,不僅要設計乾淨俐落,更要產品別具意涵,小強的論點:「現代人從消費尋找認同」。AA不玩弄文字或圖像符號,專心從布料做變化:素面、霧面、亮面、條紋、格紋...尤其我這種個人意識強烈的消費者,可不想穿上繡著自己根本沒去過的地名。AA的產品來自更深層的意義:全部made in Downtown LA,不要開發中國家的血汗工廠代工,同時替當地創造就業機會,這完全符合本人關心弱勢族群的理念吶!!

親民,不僅要價格平易近人,更要單品好搭實穿,成語云:「物美價廉」。雖然不壓榨廉價勞工,導致AA的價格比其他定位相同的品牌高出一些。然而靠著找素人拍攝廣告,一方面將聘請模特兒的成本轉移到生產品質,二方面也宣示不只肌肉猛男、性感尤物,即便路人甲也能在AA找到合適的衣服。

成衣界那麼多品牌,我只需要一個符合需求與理念的AA滿足日常穿著。若消費者能透過理性思考,找到最適合自己的產品,就不會有那麼多一窩蜂的現象了吧(?)(還是說消費本身就很難是個理性的行為...)


PS: 本文非廣告文或置入行銷文,不過我真的很想拿AA在台的代理權,孫芸芸小姐要資助我嗎?(心)

2010年2月17日

敗名牌的五大題旨

lvmarco
Monogram vs. Nomade

一直對Louis Vuitton的Monogram Marco念念不忘,在去年暑假和堂姐甜逛紐約蘇活區後。但那是阿匹的副卡,當時實在刷不下,回到台北阿匹卻說:「怎不買?美國比較便宜」。確定金主對她兒子使用名牌的態度後,更加深本人添購一只Monogram Marco的決心(此決心用在重考一次GRE多棒)。

大學四年的皮夾,前兩年用TOUGH,後兩年用D&G,兩者皆是盲目的產物:前者被店面主打皮夾的布置陳列引誘,好像皮夾就要買他們家的一樣;後者被肉慾的campaign魅惑,好像用他們家的單品就可以跟那些男模一樣帥。買了TOUGH皮夾,大學新鮮人證明自己開始會逛百貨公司;買了D&G皮夾,時尚新手顯示自己懂得名牌。修過強哥的〈閱聽人與媒介批評〉,這次,我要理性思考!

* 題旨一:為何要名牌皮夾?
如同廣告學的研究結果,購買名牌很少功能取向,大部分是為了炫耀,即大家朗朗上口的「炫耀式消費」。名牌單品從頭到腳什麼都有,選擇是門學問:選對單品,讓你不知不覺流露出優雅品味;選錯單品,讓你不知不覺被路人嘲笑俗氣。綜觀本人全身上下,目前的身分只有皮夾可運用:皮夾現身總在轉瞬間,不像有些單品長年不見天日;皮夾拋頭露面時間少,只消那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幾秒凸顯品味即可,不會隨時掛著昭告天下。

* 題旨二:為何是Louis Vuitton?
名牌何其多,在台北幾乎應有盡有。但真正以做皮件起家的只有路易‧威登先生、愛馬仕先生、古馳先生和普拉達先生,這從他們的設計可看出端倪:造型精準不拖泥帶水,用色典雅不斑雜凌亂。然而古馳先生引以為傲的雙G馬鍊條紋本人看不出美感何在,最先出局;普拉達先生幾款靛藍短夾頗耳目一新,整體質感卻略顯單薄,慘遭淘汰;愛馬仕先生,您的天價小弟在路易‧威登先生那都可以一個購物包了。

* 題旨三:為何不託美國的親戚帶?
在表姊雙返台前幾天得知她有朋友是Louis Vuitton儲備幹部時,我有多懊悔沒請她代購!起碼省下一倍的錢!但奢侈品這種東西,除了購買後帶出門展示炫耀,消費過程也很值得享受:走進精心設計的店面,挑挑撿撿各色樣品,聽著櫃姐櫃哥的介紹和建議,最後提著紙袋心滿意足步出...不過這段體驗也是靠錢換來,天下真的沒有白吃的午餐。

* 題旨四:為何是Marco?
資本主義的毛病,總喜歡把一項簡單的事搞得很複雜,為了什麼?賺錢。因此存放鈔票和零錢的工具,有短夾、長夾、鈔票夾、零錢包...夾類又有三夾層、四夾層、六夾層、八夾層...真是有完沒完!?長夾不夠俐落,出局;財不露白,鈔票夾淘汰;即便我也想像游董、表姐安一樣,零錢放零錢包,皮夾才不會股得圓滾滾,多帥氣。後來想想,這樣買個東西一下拿皮夾,一下拿零錢包,也太麻煩。最後依照往例,選擇有零錢袋的Marco系列。

* 題旨五:為何是Monogram?
有人擺明說名牌買來就是要炫耀,若Logo不夠明顯不夠大,實在很怕別人沒看見,不知道自己用名牌XD。所以不用訝異我們有滿街的Monogram、雙G、雙C、馬球...連崇尚簡潔風格的我也因陷進「炫耀思維」,在Monogram和Nomade間猶豫不決:前者是耐操好保養的帆布皮,經典花紋顯而易見夠高調,卻也氾濫到變得tacky,仿冒品一堆;後者是柔潤細緻的小牛皮,典雅的焦糖色,夾面右下角印上小巧交疊的LV,但不仔細看誰曉得那是名牌。

在題旨五我請教不少人的意見。雅雅說Monogram是給沒品味的俗蛋用的,投Nomade一票;火龍果覺得Nomade顏色太亮,投Monogram一票;阿匹認為兩個都好,用Monogram享受炫耀式消費,用Nomade享受低調的奢華。好啊,打成平手,到了微風廣場的專櫃都還拿不定主意。

大年初三天氣又冷又濕,微風的Louis Vuitton不知怎的,空氣超悶,加上人多到要控管,老子熱得直流汗,完全無法思考,趕緊離開冷靜一下。而就在這段期間,看著熙攘往來中使用Louis Vuitton的群眾,我想起語藝學裡,亞里斯多德提出說之以理的Logos,動之以情的Pathos,以及類似商品代言人概念的Ethos。這回Ethos成了壓垮Monogram的最後一根稻草,且現場缺貨,「這就是天意吧!」終於決定買Nomade。

既然走低調奢華,又突然閃過翻MONOCLE時認識一個比利時的皮件名牌-Delvaux Maroquinerie,皮料絕對不輸Nomade(甚至更好),外型也更素,全球只在比利時、法國、日本和俄羅斯設專櫃,加運費卻比Nomade便宜;網路上正體中文資料僅兩筆(現在多了第三筆,我這),代表台灣沒幾人認識,毫無撞夾危機。但,奢侈品還是看看本尊比較保險,Delvaux等哪天出國再敗了。

其實說穿了,正是錢沒幾毛買個名牌才要想這麼多。不過一連串縝密思考的過程也是種樂趣,獲得後格外珍惜。也許哪天手頭闊綽了,反而沒那麼容易滿足。

敗名牌如此理性,這樣還算掉入資本主義的陷阱嗎?強哥。(笑)


PS: 感謝雅雅和姚胖子的陪伴。:D

2010年2月12日

My New Year Gift


Shopping bag by American Apparel from cousin Shuang.

Spectacles by Onkel from parents.

Thanks to my family,

but I'd like a Wallet by Louis Vuitton, stiil, from myself. :D

2010年2月1日

Collection

Collection
Glasses:Onkel, made in Germany
Sunglasses:Paul Smith Spectacles (Brands of Oliver Peoples), made in Japan

Wallet:Louis Vuitton (Nomade, Marco), made in France
Card Holder:Louis Vuitton (Monogram), made in Spain

Messenger Bag:Prada, made in Italy
Backpack:Prada, made in Italy

Rolling Luggage:Rimowa (Topas), made in Germany
Softsided Luggage:Prada, made in Italy

Leather Shoes:Salvatore Ferregamo, made in Italy

Cell Phone Strap: Bottega Veneta, made in Italy


Wishlist
Watch:George Jensen
Sunglasses2:Tom F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