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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8日

2014 年終回顧

2014 年出現許多人生關鍵,一一替未來五到十年鋪路。以下倒數印象最深十件事:

10. 認識紐約各色店家老闆:九州牛大腸火鍋店、米其林一星餐廳、威廉斯堡獨立咖啡館。
9. 考過一個初級金融風險管理證照,每個月也都有一個理想職缺面試,但整體實力不夠還是沒用。
8. 前輩指點下開始認真汲取國際新聞,最愛《金融時報》、《經濟學人》和 BBC。
7. 五天四夜芝加哥意外精彩,謝謝#女神小雪、#洪姐與東道主 #Lynn 相伴。
6. 一千哩新英格蘭公路旅行,謝謝塔塔姐相伴。
5. 開放式關係耐人尋味。
4. 七年美利監終於順利入籍。
3. 不對的時間出現對的人。
2. 思考一年半下定決心攻讀博士。
1. 離開痛惡又摯愛的紐約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

今年一共看了六十部電影,按喜愛順序分別為:
《十二怒漢》(12 Angry Men, 1957)
《紐約哈哈哈》(Frances Ha, 2012)
《性愛成癮的女人》(Nymphomaniac, 2013)
遺珠之憾頒給紀錄片《碧娜鮑許》(Pina, 2011),謝謝妳帶我看懂現代舞。

今年還看了不少八、九零年代的電影,諸如《藍絲絨》(Blue Velvet, 1986)、《上班女郎》(Working Girl, 1988)、《絕命追殺令》(The Fugitive, 1993)、《二見鍾情》(While You Were Sleeping, 1995)、一路到底:脫線舞男(The Full Monty, 1997)等,令我非常懷念那個沒有低級笑點和動畫特效,全靠故事劇情撐起的年代。

年度歌曲頒給大衛鮑伊的 Modern Love,紐約客的辛酸只有紐約客懂。

2013年12月29日

2013 年終回顧

2013 是突破的一年,也是蹲很低的一年。以下倒數印象最深十件事:


10. 久違的旅行:巴的摩爾、聖塔菲、佛蒙特(預算有限下怎麼跑都離不開美國...)。

9. 朋友來來去去,連續接待了好幾位來紐約的朋友,也送走了好幾位決定回台灣的朋友,又認識了好幾位落腳紐約的新朋友。

8. 被摩根史坦利叫去面試,敗給前世界銀行顧問心服口服。

7. 知音難尋,還好我有樂姐!

6. 人生有比轉業、待業、單身又遠在異鄉更苦悶的嗎?所幸有份不錯的兼差賺點生活費:替《經濟學人》的研究部門寫報告。

5. 從澤西市搬到曼哈頓西村只有一個字:爽!

4. 新聞系畢業的數學白痴完成一篇以國際投資為題、計量經濟學為研究方法的碩士論文,英文寫作也大大增進。

3. 感情生活有些「國際化」。

2. 求職半年到處與業界人士「喝咖啡」,練了英文聽說也磨出膽識自信。

1. 爸媽訪視紐約一個月,「保姆」四週心得很多感觸更深。


多虧下半年待業,今年一共看了八十五部電影,最喜歡(按喜愛程度):
《性愛成癮的男人》(Shame)
《飲食男女》
《愛情,不用翻譯》(Lost in Translation)
《藍色茉莉》(Blue Jasmine)
《逆轉人生》(The Intouchables)
《黑心交易員的告白》(Margin Call)
遺珠之憾頒給:
《金賽的性學教室》(Kinsey),對多元家庭有疑慮的麻煩看一下

年度歌曲頒給「金髮美女合唱團」(Blondie)的 Rapture,上述許多時候都有 Deborah Harry 的歌聲相伴。

2013年8月22日

豪賭的遠航

這是一趟遠航。

拋離了家鄉的溫暖,拒絕了短暫迷失而停泊港口的安逸,駛向陰森詭譎的大海,在載浮載沉與驚濤駭浪裡,深信資源與精力耗盡前必能抵達心底那座新大陸。

但,這是也一場豪賭的遠航,成者為王,敗者為寇。


二◯一三年夏末,記住這份漂泊的焦慮與不確定。

2013年7月2日

沙漠之花--人均藝術家最高

下
塌飯店的櫃檯人員說,紐約或許有全美最多的藝術家,但論密度,美國人均藝術家最高(artists per capita)的城市應該是聖塔菲。我相信,因為連講出這句話的人都是搞藝術的,旅館工作只是他暫時餬口的兼差罷。

來到聖塔菲,若只在市區走逛,或許無法體會聖塔菲何以藝術;一如來到紐約,若只在時代廣場感受霓虹四射,絕對無法理解紐約何以吸引成千上萬的藝術家。聖塔菲市區以聖塔菲廣場為中心向外輻射,附近有藝廊,但更多像時代廣場周圍專門賺觀光客生意的紀念品店。那些紀念品,無不是捕捉一座城市的形象元素,將之重新設計成可販售的商品,量產後佈滿店內看了令人眼花撩亂,卻也顯得廉價乏味。

這些紀念品店本是因應市場需求存在,尤其對依賴觀光產業的城市,如聖塔菲,更是或缺不可。但一座城市若滿是這種商店,再獨樹一格的建築也只是虛華的外殼,禁不起訪客深入一探,就像曼哈頓中城眩目的摩天大樓,不過包裹著冰冷的辦公室和全球可見的連鎖商店。因此,第一天逛完聖塔菲市中心後,除了泥磚建築,我看不出這座城市哪點藝術。

直到第二天,走到市中心外圍的峽谷路(Canyon Road),才終於一睹文化而非資本密集的聖塔菲。峽谷路位處市區東南方,是一條長約一公里的單向窄路,兩旁全是藝廊和藝術家的工作室。一公里聽起來不長,但密度之高,我和朋友挑著看,一下午也才走了六百公尺遠,在豔陽曝射下不勝最後四百公尺。

逛峽谷路的藝廊,除了欣賞屋內的畫作和雕塑品,屋外也很有看頭。這些藝廊或多或少有前庭和後院,遇到嗜好藝術的主人,自然沒法空著長雜草--以聖塔菲的氣候,要草木繁盛也難。藝廊前庭通常擺著幾座裝置藝術,彷彿宣示自己的特色和品味;後院則佈置得各有巧思,處處是驚喜;逛累了,就到這些後院乘涼歇會,順便騙幾杯涼水解渴。

至於藝術家的工作室,大多藏在峽谷路旁的窄巷內。我隨機挑了一間走進去,剛好一位畫家正坐在地上塗抹水彩,我便蹲著一同欣賞。這位畫家叫 Jeffrey Schweitzer,曾住在布魯克林新興的藝術家社區布許維克(Bushwick)多年,後來「受夠了」紐約而搬到聖塔菲。有了大蘋果這層連結,我們不小心聊了將近一個小時。

我說,紐約景觀如此豐富多變,為何搬到沙漠高原的聖塔菲?藝術家不是應該在大城市接受各色刺激?他認為,每個人適合的情境不同,像他的作品經常關於大自然,住在聖塔菲,家就坐落半山腰,夏天健行,冬天滑雪,反倒更能幫助他激盪靈感。也難怪,Jeffrey 之前就讀的學校--克蘭布魯藝術學院(Cranbrook Academy of Art),正是以遺世獨立、崇尚自然聞名。

Jeffrey 抱怨,峽谷路近幾年已經變得太商業化,否則從前道路兩旁都是藝術家的工作室,如今只有掌握資本的藝廊負擔得起那的房租。不過在大學主修美術的朋友看來,聖塔菲的藝術產業已不那麼市場導向,據她觀察,紐約藝廊裡的作品,往往一眼就能看出是服務特定買家,準備拿來賣錢。

不論紐約還是聖塔菲,我想起以前教我西畫的老師曾說,光線充沛的地方造就出的光影變化,最適合畫家創作,法國、義大利皆然。聖塔菲雖然沒有紐約千變萬化的人文景觀,但絕對有比大蘋果更猖狂的日照,或許正因為如此,才孕育出了這麼一朵沙漠之花吧--雖然不時仍有重型機車隊這種不太藝文的物件從旁呼嘯而過。

(系列完)

2013年6月2日

沙漠之花--泥磚、豔陽與沙漠子民

泥
磚建築(adobe)是聖塔菲的標誌,也是歐姬芙之外的最大觀光資產。聖塔菲因滿城的泥磚聞名,泥磚也少不了聖塔菲的豔陽幫襯;而聖塔菲居民,也一如泥磚樸實,如豔陽溫暖,三者相互呼應,在民風保守的美國西南沙漠區獨樹一格。

聖塔菲的泥磚建築並非美洲原住民所遺留。二十世紀初,當地政府為了推展觀光,立法規定所有房屋必需按原住民的泥磚式或西班牙殖民時期的「領土式」(Territorial)建造。雖然是刻意經營出的部落風情,如今的確引領外地人不辭週車勞頓(註一)紛沓聖塔菲,由此也不得不佩服當時政府的遠見。

曾一度擔心聖塔菲的泥磚建築因缺乏雕琢,對在城市住久的我而言太過粗莽。泥磚建築不同曼哈頓的摩天大樓,婀娜多姿直竄雲際,也不像布魯克林公園斜坡(Park Slope)的紅磚房樓(brownstone),宣示著布爾喬亞的宅院品味。泥磚建築既沒有當代玻幕的冷硬平滑,也沒有古典希臘的對稱美學,而是人類寓所最原始的樣貌:牆是牆,窗是窗,絲毫未經妝點。

但在聖塔菲充沛的日照襯托下,凹凸不勻的牆面反而使泥磚看來層次豐富,而非呆板的一道牆矗立街頭;少了累贅裝飾造成的陰影倒映,泥磚建築亮暗分明,然交界處的圓弧處理多了一條漸層緩衝,又不會過於對比而產生壓迫感。如果說紐約的高樓與石牆是建築系學生精心製作的模型,聖塔菲的泥磚就像小朋友揉捏的粘土勞作,不會令人仰望讚嘆,卻有著古拙的可親。

當我坐在「歐姬芙博物館」的庭院休息時,抬頭一看,聖塔菲湛藍無暇天空與泥磚牆土構成的幾何造型,彷彿又是一幅歐姬芙的作品高掛蒼穹。那一刻,不僅領略了聖塔菲的魅力,更明白這座城市為何深深吸引著這位現代主義大師;難怪當藝評說歐姬芙筆下的聖塔菲有多抽象,她不服氣地反駁自己的畫其實挺擬真的(realistic),因為聖塔菲本身就是如此簡美。

豔陽不僅襯托了泥磚建築的特色,也造就了聖塔菲人獨特的膚質。沙漠氣候加上兩千餘尺的高海拔,當地居民的雙頰一如喜瑪拉雅山上的藏人,總被烤得紅通紅通。但絕對不是邁阿密那種抹了防曬乳與海風滋潤出的人工透紅,因為氣候乾燥,他們的肌理還刻著一條條紋路,道道流露出沙漠子民的粗獷率真,一如那一座座不假修飾的泥磚建築。

聖塔菲居民確實友善,尤其比起粗魯的紐約客。

由於出發前紐約下起暴風雨,班機延誤了一個多小時才起飛,然原訂降落時間與預定的接駁巴士發車時間,只有四十五分鐘緩衝,等到我和同行朋友匆忙趕到櫃檯時,已經遲了十多分鐘。我連忙道歉,並表示班機誤點,原以為會是一張臭臉迎接我,沒想到司機先生笑容滿面地說:「所以我在這邊等你呀。」我和朋友不約而同對看一眼說:「欸,他剛對我們笑耶。」有人認為紐約住久了,到外地見親切的服務人員會非常訝異,還真是沒錯。

又,去聖塔菲市郊的峽谷路(Canyon Road)時,住站牌附近一對同志情侶,看我和朋友在豔陽下遲遲等不到公車,便主動載我們回市中心。一路上相談甚歡,到了旅館才發現 iPhone 疑似掉在他車上,連忙請朋友發「拾獲簡訊」時,我也透過 iCloud 定位,並發出提示音響。半個多小時後,那位同志打給我朋友,並將 iPhone 完好無缺地送回我們下塌的飯店。這種失而復得,在只會發生手機搶案的紐約根本不存在。

聖塔菲正是這麼一座城市,泥磚、豔陽與沙漠子民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註一:聖塔菲機場規模小,航班少,因此觀光客大多先飛到新墨西哥州最大城--阿布奎基(Albuquerque)的機場(ABQ),再轉車程約一小時的巴士。

2013年5月28日

沙漠之花--聖塔菲、歐姬芙與我

相
較於其他留學生總趁著假期玩遍北美大陸,過去兩年我幾乎守著紐約--還接待了好幾位來大蘋果玩的朋友--即便出了幾次遠門,但都是去已造訪過的城市或觀光價值低的小鎮探親,而非真正的旅行。

好不容易,這次以畢業為藉口,我飛到了聖塔菲(Santa Fe)。

聖塔菲其實不是我旅行的首選,美國尚未觀光的城市中,芝加哥和西雅圖更吸引我。然風城少了點什麼非去不可的強烈動機,好像只因為是大湖區的最大城;雨城雖咖啡文化興盛,令我心生嚮往,但遠在北美大陸的另一端,總覺應該回台北時順道玩個幾天,不甘心東西兩岸六小時飛來又飛去。於是,我想起了聖塔菲與喬治亞‧歐姬芙(Georgia O'Keefee)。

歐姬芙是美國二十世紀最著名的現代主義畫家,在紐約發跡的她某次來到聖塔菲後,對當地景觀念念不忘,從此每逢春夏總要去聖塔菲郊區的艾比丘(Abiquiu)作畫。耳順之年,歐姬芙乾脆搬至艾比丘,直到九十九歲辭世前,都落腳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

認識歐姬芙,則是國中念美術班時,某個夏天水彩老師帶全班到基隆的和平島寫生。向來不擅長也不喜歡按古典技法畫靜物的我,面對一望無際的太平洋,決定放手一搏,照著自己的感覺所領與眼睛所見揮灑,結果意外得到老師的一句:「喔,這張畫有歐姬芙的影子。」

當時我還不曉得歐姬芙是誰,反倒轉述給媽聽時,她沾沾自喜兒子的畫被說像歐姬芙。後來看到歐姬芙的「花系列」,也才明白老師為何有此評價:我們都喜歡從繁複、具象的物體中,萃取出極簡的點線面呈現,並填以濃豔漸層的色彩--雖然到了晚年,歐姬芙似乎用了大量白色,作品色調因而偏「粉」,筆觸也趨向狂放。

之後不論參觀博物館或翻閱畫冊,眾多畫作中,每每能在轉瞬抓住我雙眼的都是歐姬芙的作品,總是先認其畫,才在畫旁的字卡上看到「Georgia O'Keefee」而慧心一笑。對我而言,莫內的印象派再柔美飄逸,達利的超現實主義再出其不意,都只停留在美的層次欣賞,無法昇華到歐姬芙幾何抽象的共鳴,好似我們的雙眼一同看到了別人所不見的光與影。漸漸地,歐姬芙成為我最崇敬的畫家之一。

因此早在來紐約念書前,我便計畫有生之年一定要去一趟聖塔菲,看看究竟是什麼樣的一座城市,讓歐姬芙願意捨棄繽紛的大蘋果。終於,趁著畢業和找到工作前的空檔,我追尋歐姬芙的腳步,來到聖塔菲。

2013年5月15日

最「台」的東村

在
紐約,台灣人最常出沒的街區絕對不是中國城,也不是素有「小台北」之稱的法拉勝,而是十四街以南,豪斯頓街(Houston St.)以北,第三大道和包厘街以東,A 大道以西的東村。

東村緊鄰台灣學生眾多的紐約大學,紐大雖然號稱坐落格林尼治村,實則已位處村子的極東,穿過百老匯和艾斯特街(Astor Place)上的巨型黑色方塊「阿拉摩」(Alamo),便來到東村的心臟——聖馬克斯街(St. Marks Place),比前往同屬村子一部分的西村中心雪瑞登廣場還快。此外,紐大在西村完全沒有校舍,卻在東村有數棟學生宿舍和辦公樓房,因此行走於東九街、東十街,耳邊時不時傳來「台灣口音」的機率遠高於以白人活動為主的西村。

初踏紐約時,東村即在我心中烙下深刻記憶。當時在大蘋果工作的堂姊帶我去了聖馬克斯街上一間居酒屋,那頓飯,比起其他觀光客慕名而至的餐廳更令我難以忘懷,因為怎麼也想不到遠在紐約,也有宛如從東京巷弄移植過來的餐館,從狹窄的店面到呼喊日文的店員,以及烤盤上滋滋作響的串燒,真要走出店門那一刻瞧見洋人面孔,才會驚覺原來自己還在紐約。

二訪紐約時,在連續數天被三明治與漢堡夾擊後只想來碗熱湯麵解膩,於是我尋著模糊的記憶和靠著阿拉磨指引走到東村,成功在雨夜心滿意足地吃到一碗拉麵暖胃,而東村也就此被我認定為曼哈頓最好打牙祭的去處。

不只我,其他台灣人也喜歡往東村跑,在那,蓋飯、壽司、生魚片、和風洋食早已不足為奇,連蕎麥麵、米漢堡、壽喜燒、清酒吧都有專門店面,可想見日式餐館密度之高。。我也在東村也第一次嚐到了台灣甚少出現卻經常在日本美食節目看到的「日式中華料理」,例如天津丼、麻婆豆腐麵。

紐約客因此稱以聖馬克斯街做中心的幾條街區為「小東京」,那裡有買得到烤魚便當的日本超市、會賣炒麵麵包的日式烘焙坊。來紐約前曾擔心外國人不會剪東方人的頭,又不想到中國城冒著頂上「鳥窩」好幾週的風險,還好,東村聚集不少日本人經營的髮型工作室,隨機挑了一間遇到望月小姐,從此沒換過人。原來在紐約,日子也可以過得很「日本」。

話說回來,「小東京」怎麼反成了「台灣人」最常聚集的街區?

紐約的台灣人多數來自台灣都會區的資產階級,否則念書的難以支應大蘋果高昂的房租與物價,工作的缺少需要家裡用力栽培的學識與技能與各國人才競爭(當然也有優秀者靠獎學金和專才在紐約闖蕩)。而台灣都會區資產階級過的生活,早已不是本省的鹽田草根或者外省的飄洋過海,是深受全球美國化和日本後殖民鑿斧的現代化生活。

因此,台灣都會區資產階級教養出的小孩,上餐館吸拉麵和義大利麵可能比坐路邊吃肉羹麵和大滷麵還頻繁;爾後來到紐約,自然不會去餐館服務粗糙、衛生堪慮的中國城或法拉勝,那絕非他們所屬的生活圈。然這些在紐台人也不習慣成天吃洋人的濃湯、沙拉、三明治,最後便一股腦地往了東村去,東村也自然成了台灣人最好「入門」紐約的街區。

或許因為見著了台灣人的商機,東村有兩家台灣小吃店,思鄉時不怕喝不到珍珠奶茶、啃不到鹽酥雞,連排骨便當和「美而美」式的早餐都買得到。因此每當有朋友來紐約,走進東村時我總跟他們說:「歡迎來到紐大台灣學生的夜市!」

其實在美國其他地區求學或工作的台灣人,來了紐約也喜歡去東村。曾在地鐵上見三個女生,操著台灣口音、捧著正體字旅遊書熱絡地研究路線,身為「地主」便主動上前協助,一問之下才知道在中西部念書的她們(印象很深其中一位還從蒙大拿來!),不是要去什麼觀光景點,只是準備前往東村回味台灣小吃。而在華府工作的表姊,每次北上紐約,也會和望月小姐預約剪髮--惟獨日本人的手藝她才信得過。

不過東村並非一直如此「東亞」又布爾喬亞,第三大道上,以批判理論和文化研究典籍為主題的「聖馬克斯書店」就是最好證明。東村早先屬於移民和勞工階級住宅區--下東城--的一部分,其後湧入藝術家,成為紐約龐克文化的發源地,至今聖馬克斯街上仍有許多水煙攤、刺青店。藝術家進駐後的東村,命運同格林尼治村和蘇活,開始經歷士紳化,演變成今天房價只略遜西村一籌,而藝術家也紛紛搬遷至南邊的下東城或一條東河之隔的威廉斯堡(註二)。

若要體驗波西米亞一點的東村,得繼續向東行,從 A 大道進入字母城(Alphabet City),那屬於廣義東村的一部分,但治安可能稍差,尤其過了 「Beware」的 B 大道,進入「Caution」的 C 大道和「Danger」的 D 大道,晚上最好提高警覺。不想探險可往南走,穿越豪斯頓街到下東城,那是曼哈頓士紳化街區的現在進行式,腳步尚未趕上東村,還能捕捉到些許放蕩不羈。

下次來到紐約,如果當地的台灣朋友只會帶你去東村,他要不是菜鳥紐約客,就是少了點開發其他街區的勇氣,因為東村絕對是紐約最「台」的一區!


註一:這些餐廳許多來自同一日本餐飲集團:TIC。
註二:威廉斯堡近年也進入士紳化,藝術家只好繼續向東搬遷至布許維克(Bushwick)。

2012年5月11日

榆城半日


榆
城是紐黑文(New Haven,或譯「紐哈芬」)的雅稱,這座康州第二大城沒有令人讚嘆的景觀,揚名國際大概全靠坐落其中的耶魯大學。紐黑文不算典型的大學城,但她幾乎已和耶魯畫上等號,會去那通常別無目的,就是參觀耶魯。

紐約到紐黑文實算方便,從中央車站(The Grand Central)走鐵路(註一)兩小時即可抵達,且紐黑文是底站,還沒有轉乘問題。然早聽聞紐黑文治安欠佳,因此這次朋友主動提出參觀耶魯,二話不說要求「搭便車」,畢竟平日不會主動單獨前去「探險」,未來應該也不會有機緣再訪,就算失心瘋決定攻讀博士,駑頓如我也進不了大名鼎鼎如耶魯。

過去對耶魯的印象是一所非常 "WASP" 的學校,除了因為美國不少領導階層皆是校友,連影集裡上東城的天之驕女也要擠破頭成為鬥牛犬的一份子(註二)。總感覺耶魯不同於哈佛與普林斯頓,不僅享有高聲望的學術地位,還帶點貴族難以高攀的姿態,學生不僅要有腦有財,「血統」似乎也得夠純正。不過這次參觀正值期末,校園內杳無人煙,導覽說大家都在念書,無緣一覽耶魯學生的普遍樣貌。

耶魯最著名的是大學部(Yale College)和法學院,前者沿襲文理學院通識教育的精神,一直都是耶魯的教學重心;後者不用多說,連哈佛、史丹佛都要靠邊站。但其實不少奧斯卡影后也來自耶魯,諸如特梅莉史翠普、法蘭西斯麥朵曼(Frances McDormand)、雪歌妮薇佛(註三)、茱蒂福斯特,前三位皆是戲劇學院畢業的,因此這回說什麼都要到這三個學院瞧瞧。

耶魯校園古色古香,但,導覽說當年建築設計師為了仿造「牛劍」的古典氛圍,磚瓦得先刷舊才能「上架」,所以那些看似十八、十九世紀的樓房,其實大多建於二十世紀初。聽到這點有點錯愕,原以為耶魯的建築積累了歷史的風霜,沒想到居然是人工營造出來的...,如此,我們紐大在格林尼治村屹立百年的建築也不見得遜色。

至於紐黑文的治安,由於我們先繞去附近一間頗富知名度的比薩店,出了車站便跳上計程車。下車時司機聽到我們要從比薩店走到耶魯,丟了一句 "Watch out!",以致於本人一路宛如驚弓之鳥,高度警覺,即便出門前已查過耶魯附近社區治安狀況尚可,仍怕發生個什麼一萬敗興而歸。所幸一切安然無恙,太陽下山前便打道回府。

返抵紐約,看看中央車站,想想紐黑文,突然有種「終於到家」的如釋重負,耶魯再拔尖,我仍享受紐大的下城風光。而中央車站對我而言,也終於不再是驚鴻一瞥的觀光景點,而是一座貨真價實帶領我回家的車站。


註一:這裡的鐵路是和紐約地鐵同屬 MTA 的 Metro-North Railroad 系統。
註二:鬥牛犬是耶魯的吉祥物。
註三:曾三度入圍奧斯卡。

2011年1月16日

漫步港城-「城」如其派

fisfrench

大學以前一直頗憧憬美國兩座城市:紐約和波士頓。紐約無須解釋,多少音樂、影片都在歌頌大蘋果;波士頓就有點莫名,大概因為名校雲集,世界還只有讀書的高中生,想像充滿學術氣息的城市才適合自己。實地走訪,波士頓的確風格獨具,其他大城市感受不到。

我對波士頓的第一印象是:亞洲人好多,尤其才離開市區幾乎都是黑人的費城。舊金山的亞洲人也多,但是二十世紀初的移民勞工,已經連續三、四代在海灣落地生根,臉上掛著「老本地人」的從容不迫。波士頓則是因為高等學校密度高,吸引眾多國際學生,包括大宗的亞洲人:不論是永遠最時髦的日本人和韓國人,打扮毫無造型可言的大陸人,講話聽起來嘰哩呱啦的印度人,各個流露出:「我在波士頓念書」的自信與飛揚神采。

從華盛頓、巴爾的摩、費城、紐約到波士頓,這串大都市帶儘管緯度差距不大,除了冬天的雪量,夏天的熱感也不盡相同。華盛頓和費城偏濕熱,紐約一樣熱,但稍乾。波士頓則只能稱得上溫暖,甚至涼爽,當初晚上九點一出機場,迎面而來的海風一件開襟衫都嫌不夠擋;白天若太陽露臉,陰影處仍有涼意。在查爾斯城(Charlestown)參觀憲法號時懶得接受安檢,一個人躺在外面的長椅休息等雙和妞。原先選樹蔭的位子,不到幾分鐘便覺得這樣會感冒...趕緊帶上墨鏡到太陽下,學老外享受日光浴,反倒舒服地不小心睡著。

然而波士頓最珍貴的,是平易近人的城市氛圍。

她熱鬧,金融區摩天大樓鱗次櫛比,舊城和後灣商店林立,儘管不像紐約好像有取之不盡的資源,卻也免除熙攘和令人喘不過氣的快節奏。

她典雅,Beacon Hill的道路石板舖成,小義大利的房屋紅磚建造,沒有華盛頓雄壯宏偉的紀念性建築,隨處可見的古蹟仍顯示她在美國歷史上的地位。

她乾淨,不見舊金山海風中飄散的垃圾或紐約街頭淤積的污水,不過絕對不是聖地牙哥那種太新、太整齊,以致於缺乏底蘊,有點無聊。

她小巧,景點集中,一天就足以逛完大半城鎮,且少了逼迫你加快腳步或閃邊去的紐約客、舊金山挑戰腰力和腿力的起伏地形,所以我取名「漫步」港城,凸顯波士頓的accessibility。

波士頓就像以其為名的波士頓派,外觀樸實,兩片戚風蛋糕夾一層奶油,上面再灑點糖粉,在眾多甜品中,少了突出外型和眩目裝飾的她不會第一眼就抓住你的目光,一如觀光客到美國的首選會是西岸的洛杉磯或東岸的紐約。然而厚重濃郁的起士蛋糕吃多了會膩,口味簡單的波士頓派反倒細水長流,能夠一再品嚐。正如波士頓,那是一座青年可開拓眼界,壯年可衝刺事業,老年可歸根落葉的城市。好吧,可能冬天冷了點!(笑)

2011年1月7日

漫步港城-異國料理大雜匯

fisfrench

出國前一週很不巧地得了腸胃型感冒,為了彌補只能在家啃白土司的一個禮拜,飛機降落在杜勒斯機場那刻,本人便開始肆無忌憚地大吃大喝。不過,只有頭三天。

抵達當天中午回味Chipotle(註一),大口啃塞滿烤肉、番茄、生菜、起司和米飯的墨西哥捲。下午參觀華盛頓南邊的古鎮Alexandria,天氣實在太熱,一口氣喝了一大杯冰涼的檸檬汁和兩大球滿滿香草籽的香草冰淇淋。晚上當然是令我在台北也朝思暮想的「韓明軒」(註二),泡菜、辣蘿蔔、醃豆芽、冷湯、辣味豆腐鍋、煎牛小排、海鮮煎餅...相隔一年吃起來特別香。縱使到了晚上九點時差發作,還是要跟安和小乖去市中心吃義大利冰淇淋,一樣,兩大球!

第二天早上去費城,晚上飛波士頓,到Hyatt時整個人已經累攤,倒頭就睡,在外奔波十五個小時卻只吃了起司牛排三明治、巧克力蛋糕和馬卡紅一塊。第三天於是抱著「昨天沒好好吃,今天要犒賞自己」的心態,中午來份培根起司蛋三明治搭配半盤炒馬鈴薯,外加一大杯現打草莓奶昔,爽!下午到正準備舉辦市集的North End,被賣五顏六色的糖果攤吸引,買了一盤淋滿巧克力醬的草莓。傍晚天氣變涼,再來杯星巴克的香草拿鐵暖暖身。

然而咖啡下肚後,我的胃開始感到無比的脹,逛Beacon Hill時連坡都快爬不動...晚上到Water Front吃海鮮時,只和妞合點龍蝦沙拉三明治意思一下,看著雙津津有味地吃著龍蝦,自己只想喝薑汁汽水解膩。然而碳酸飲料讓我的肚子更撐,回到飯店時整個人仰躺床上,動都動不了。半小時後,突然一陣嘔意湧上,我發現不對勁,這不是一般打嗝,立刻衝到廁所。沒多久,一份結合墨式、韓式、義式、美式、法式的異國料理「大雜匯」,就這樣從我的胃回到馬桶...且託那杯草莓奶昔調色,還呈現美美的粉紅XD。

原以為吐完就沒事,結果開始腹瀉、全身痠痛、發燒,儼然就是腸胃型感冒復發。我在三四層被子裡,邊努力把熱氣逼出來,邊擔心波士頓行該不會就此畫下句點...!?幸好悶了一夜,第四天早上燒就退了;再加上一顆事先帶的止瀉藥,雖不致於生龍活虎,至少行程能走下去。但四肢無力,肚子不時還會痛到無法行走,「上菜」後隔晚走紅線那一路,我蹲下來休息三次才終於回到飯店orz。最慘的,食慾不振,只想吃一些清爽、簡單的食物,什麼漢堡、炸雞、薯條想到就覺得噁心,也因此到紐約時狂跑東村吃日本料理。

仔細回想頭三天,其實進食方式和時間都很不正常。第一天暴飲暴食,一下冰淇淋,一下辣豆腐鍋,完全忘了自己的腸胃剛好。第二天隨便亂吃,體力消耗那麼大卻沒補充營養。第三天狼吞虎嚥,尤其那半盤綿密又扎實的炒馬鈴薯,個人認為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安說我可能是水土不服,的確,三天來本人僅在甫抵達華盛頓的早晨上過一次廁所。也就是說,在消化功能故障下,從墨西哥捲餅到龍蝦沙拉三明治全卡在胃裡,「下不去」只好改道「往上走」...由口出...

怕隔洋的老頭、阿匹擔心,並沒有馬上告訴他們兒子在新大陸有多虛弱。倒是阿匹寫e-mail來,說「非常非常」想我。這可罕見了,過去五次「蹲監牢」,只有我燒錢打越洋電話要求提早回國,阿匹勸我忍受孤獨,訓練獨立;沒有阿匹主動聯繫,還是如此感性的內容。回到台北述說這段經驗時,阿匹也覺得很怪,就突然有那麼一天很想我,之後也不會。兩人推算時間後,發現台北時間的那天,我正在波士頓料理「大雜匯」...這難道是所謂母子心電感應嗎??好吧,至少證明我不是領養或從醫院錯抱回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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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Chipotle是美國的墨西哥速食連鎖店,就想像賣taco bell, fajita的麥當勞...或Subway...
註二:「韓明軒」是位於華盛頓西郊Annandale韓國社區的韓式餐廳,英文叫Vit Goel Tofu,由於廣受華人歡迎,店名和菜單也有中文翻譯,當地留學生則稱「那家豆腐鍋」。去華盛頓準備GRE那年暑假,一個月內吃了三次,可見它有多美味!

2011年1月4日

漫步港城-Hyatt, the T & MIT


Hyatt是我們在波士頓住的飯店,翻成中文叫凱悅(君悅);MIT是麻省理工學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的簡稱,不是Made in Taiwan...;the T是波士頓地鐵的代稱,算是我搭過的美國城市地鐵中表現最佳的。三個T,構成旅行最重要的兩個元素:「住」和「行」。

託雙在旅遊網站競標,這次終於住到真正的hotel,不是hostel也不是inn系列(淚)。不過有得必有失,Hyatt Regency Cambridge附近沒有地鐵站,如Google Map所示,搭地鐵要嘛過橋到波士頓大學搭綠線,要嘛穿越MIT校園搭紅線。顯然走綠線比走紅線近,差了半公里多;即便要過波大橋(Boston Uni. Bridge),拜街景功能,發現不過是座小橋流水,不像台北,感覺橋下都是激流惡水。

出波士頓機場時已經晚上九點,所幸T有銀線連接機場和市區地鐵,交通非常方便,抵達綠線的Boston Uni. Central站只花了半小時左右。原以為位在市區的波士頓大學附近會很熱鬧,忘了正值暑假,街道空蕩一片,路上只有我們三個觀光客和兩位像韓國來的學生。還好事先查過地圖,憑著直覺走到了波大橋,卻是一連串崩潰的開始。

崩潰一是波大橋正在整修,沿路不是路障就是泥沙,非常難走。崩潰二是河岸行人不多,路燈沒幾盞,幾乎是摸黑到Hyatt...雖然波士頓治安好,但人生地不熟,走起來壓力仍不小,我和雙一人帶路,一人壓後,讓妞走中間確保安全。崩潰三是遇到無聊駕駛,大概看一個拉著行李箱,兩個扛著行李袋,三個東方人走在一片漆黑的河濱,活像跳機的偷渡客,居然對我們大吼一聲想嚇人!我和雙看多美國瘋子,毫無感覺。頭次出遠門的妞可就不了,對那一吼耿耿於懷。

Hyatt畢竟是「飯店」,知道他們位置遠離地鐵,從早上到傍晚都有shuttle接送遊客到附近三站地鐵,隔天我們馬上利用這免費的資源。來自巴西,一位長得頗正的司機小姐沿著Vassar St.,載我們到距離市中心最近的Kendall/MIT站。我們發現沿路不但可以參觀MIT的建築,校園人來人往,比走河岸放心多了。因此後來一旦玩太晚,超過shuttle營運時間,我們寧願花半小時走近兩公里的紅線回飯店,徹底放棄「崩潰綠線」!

往返飯店和市區的交通解決,其餘都不構成問題。T路線廣佈,觀光客常去的幾個點幾乎都有地鐵站,不像聖地牙哥的trolley,北邊一點如La Jolla,就沒通了。T也比紐約地鐵乾淨,比華盛頓地鐵明亮(Washington Metro暗到常覺得自己一不小心就會掉進鐵軌==),行經時的噪音更比舊金山的BART小。即便T轉彎時會發出刺耳的嘎嘎聲,仍是我心中美國東、西岸大城裡規劃最棒的地鐵。不過雙認為State St., Downtown Crossing, Park St.和Government Center這四站應該蓋個環狀線,乘客就不用一直換車。

至於Hyatt,的確住得舒服,但市儈的大企業令我感冒。服務台小姐是標準虛偽白人,表面和顏悅色替我們check-in,卻可以感受到面對周車勞頓而狼狽至極的我們,他小姐的種族優越感無形中浮現,連雙都有感受到。此外,明明訂一張King size的床,卻因為我們房間是「標來」不是「訂到」,擅自在旅遊旺季換成一張Queen size,三個人怎麼可能夠睡!只好另外加床。

好吧,二加一也睡得寬鬆,但另外加的床身中間卻凹陷,我睡了兩晚真的受不了請人來換。一個看起來年紀比我還輕的拉丁小夥子運新床進來,居然就讓床立在那,一雙大眼看著我卻沒有要離去的意思。一開始只覺得莫名其妙,豈有此理服務僅做半套,對他說了聲Thank you,自己把床攤平。後來才想到,他大概在暗示我給小費。其實滿好奇遇到這種情況,究竟該不該給他小費?畢竟第一位運床的門房可沒這樣;又若真的要給,該給多少?

真沒想到Hyatt可以讓我花三段的篇幅抱怨,因為它連無線網路都要另外收費!住過半顆星都沒有的hostel到兩顆星的inn,無線網路已經快跟大毛巾一樣是必備品了,Hyatt這樣一個大飯店還跟房客計較這些小錢。幸好旁邊就是世界級的理工牛校,四天三夜來我和雙都偷連MIT的網路XD,訊號還不只一個,算是省下一小筆費用。

以上似乎可以歸納出一個結論:像我們這種自由行的背包客,好像不用住到Hyatt,市中心附近一個三星的inn系列可能就住得綽綽有餘囉。畢竟對我們來說,旅行的意義是探索飯店外的真實世界,而非享受飯店內的精緻服務。

2011年1月3日

漫步港城-終於來到波士頓!

fisfrench

一直很想去波士頓,曾有這麼一說:如果西岸最美麗的城市是舊金山的話,東岸就是波士頓了。但夏天的好天氣,要留給更具吸引力的灣區和紐約;冬天,安的室友曾說如果華盛頓的雪是下到腳踝,紐約就是到膝蓋,波士頓則是到腰際都不為過,嚇得我只趕往聖地牙哥跑!

原以為申請學校前沒機會一睹波士頓的風采了,畢竟前年暑假辦了可以兩年不用入境的文件,阿匹絕對不允許我無端又跑去美國浪費錢。然畢業後在美國工作一年的雙決定回台北,從小一起長大的妞卻還沒去過美國探視表姊,因此決定趁雙返台前帶著妞玩美東四大城,不然未來大概也很難有這樣的機會。終於,久仰大名!波士頓!

一開始規劃時,雙以她住的華盛頓為據點,從費城、紐約、波士頓一路搭巴士向北走,最後再從波士頓搭飛機直飛回華盛頓,如此最經濟實惠。但為了我能和可拉在紐約碰面,因而改成費城飛波士頓,再搭巴士往南到紐約、回華盛頓。能喬出行程著實不容易,因為雙認為DC>PH>BO>NY不順暢,且費城機場她不熟。搭飛機前會焦慮的我則不希望離開地面,搭巴士或火車都好。最後兩人互相妥協,雙接受我的行程方案,我則努力客服心理障礙,其中一段搭飛機。

現在回頭看,這折衷的方案其實最完美。除了多參觀一座機場(PHL),更重要的是飛機能讓我們以最快的速度離開費城!!在費城的七小時又累又熱,累在第一天清晨抵達華盛頓,第二天一早就趕搭八點的巴士到費城,然後拼命跑只有半天的行程,老實說,參觀獨立宮(Independence Hall)時,我真的都在恍神,只想窩在台北的家裡喝飲料、吹冷氣。是的,即便費城北緯三十九度,夏熱冬冷的大陸型氣候,八月太陽依舊毒辣,雖不致於像蒸籠台北或烤箱拉斯維加斯,卻也夠曬。

當我們歷經費城這麼一座城市,觀光景點不夠breathtaking,地鐵規劃不夠friendly,當地人民不夠well-educated,即便搭的是惡名昭彰的聯合航空,我也要趕快飛到北緯四十二度的波士頓!!不僅天氣涼爽到要披上薄外套,地鐵乾淨明亮寬敞,光是放眼所及比例不遜白人的東亞面孔就夠親切了!我永遠不會忘記搭上波士頓地鐵,那在費城積蓄以久的精神壓力和身體疲倦得以放下時,鬆了多麼大的一口氣!

所以我說「終於」來到波士頓,一來跑了五次美國,二來歷經一整天在費城的不快,來到波士頓真的是「終於」啊!!!

2011年1月2日

美東四城-費城七小時

fisfrench

費城七小時,唯一值得留念的大概只有這塊Miel Patisserie的蛋糕和馬卡紅,然後,我就逃離這座歷史古城。 

美東四城行的第一站,其實當初討論行程時一度想跳過費城,因為身邊去過的親友沒幾個有好評價,尤其令人詬病的治安,更加深貪生怕死的我對她的負面觀感。但雙認為費城有其歷史價值,又想吃Cheese Steak Sandwich。好吧,反正只安排半天,姑且看看,俗話不也說了:「讀萬卷書,行萬里路」,過去聽大家說紐約有多髒,親臨發現即便「不乾淨」,也不足以減損大蘋果的味美多汁。

可惜,費城終究不是紐約。

對自助旅行者而言最重要的地鐵,費城的SEPTA雖不像紐約的MTA,看到入口時會懷疑自己即將踏入的到底是地鐵站還是垃圾坑...但SEPTA也只有乾淨這值得稱許。我們在離市中心一水之隔的University City下巴士,最近的地鐵站是30th St.,鄰近Amtrak火車站和賓州大學(UPenn),不少拖著行李箱的外地人。然而站務人員的工作態度卻像在偏鄉小鎮,面對我們多次詢問地鐵計價方式,總意興闌珊、愛理不理地回答。當我們精打細算後決定買One Day Pass時,他老兄冷冷地丟了一句:「賣完了~」哇咧,是不是可以早一點告知!?

討論了半天最後還是得買token。token是費城地鐵的代幣,搭一趟投一枚,依需求可選擇一次買一枚、三枚或五枚會比較便宜,思量行程後決定買三枚最划算。不像台北捷運藍色塑膠質的代幣,還很進步有感應功能,銀色金屬製的token,不仔細看很容易和真幣混淆。不想入站時在零錢袋裡東翻西找,因此我直接放在口袋好辨別,只是一邊走路,口袋就一邊傳出惱人噹啷聲...活像個還不懂得打理自己的小鬼...且每次進站投幣時,都覺得自己像在玩湯姆熊...真的是什麼年代什麼國家了,費城還給我用這種落伍的玩意兒!!

不僅地鐵,火車站務人員的服務態度也令人難以忍受。由於費城逛完後我們要直接搭晚上八點多的飛機到波士頓,下巴士時就先把行李拿去火車站寄放,順便確認最近一班到機場的車是五點半左右。但當我們提早半小時多到售票口,站務人員居然說車已離站,賣給我們七點半的票!這樣最好是搭得上飛機!!我們趕快退票,準備燒錢搭小黃,她老姐不僅給我擺出臭臉,還對負責交涉的雙說了一句:「妳在耍我嗎!?」(Are you fooling me around!?)要不是趕時間,雙大概會跟她打起來。XD

那Cheese Steak Sandwich咧?旅遊書推薦的Geno’s在市中心南方太遠,雙最後問遊客中心的服務人員,他們推薦South St.上的Jim's,還說Geno's是種族主義者(racist)開的店,叫我們不要去。那究竟Cheese Steak Sandwich好不好吃?只能說典型的美式食物,不太重視烹調,簡單來說,就是沒醃過的牛肉夾在像淺艇堡的麵包,抹上厚厚一層起士醬再加上被鐵板烤成焦糖色的洋蔥,一如費城般,不致於令人大失所望,但也缺乏滋味意猶未盡。

費城曾是美國的首都,也是獨立戰爭時期的中心。然而我認為一座大城市應當有些「面貌」可以寫真,例如舊金山的起伏山丘、華府的首善氣勢、紐約的摩天大樓、拉斯維加斯的炫目賭場...費城除了相關歷史景點,其餘簡直乏善可陳,好像有點紐約的現代,也有點華府的派頭,又有點波士頓的古味,卻看不出屬於費城自己的特色。這麼評論或許有失公允,畢竟僅待了七小時,但費城總給我一種發展停滯的感覺,既沒有小城的精巧簡樸,也沒有大城的斑斕活力,就連機場都暗暗舊舊的。

夾在政治中心華府和世界之都紐約中間,費城宛若一座被人遺忘的城市,僅留下陳舊古蹟供來往過客懷想昔日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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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訂題為「費城廢城」的「費城七小時」,最初是在費城機場寫的,當時雙和妞跑去買薯條,剩我一個人在登機門,遂拿出小筆電準備好好抱怨費城一番。但打完前幾段就要準備登機,回國後又被托福和申請學校的文件搞到天涯海角天荒地老,以致於完成已是近五個月後的事...!

再此順便公告,「去年」暑假的美東四城遊記「今年」起恢復連載,VIP們敬請鎖定!!

2010年7月31日

美利「監」系列

霓虹光城-拉斯維加斯
勇闖首府-華盛頓特區
海灣流浪-舊金山
西南歷險-聖地牙哥
輕啃蘋果-紐約
漫步港城-波士頓
美東四城-費城

2010年2月8日

輕啃蘋果-世界之都

capitalofworld
* 目不暇給:素有世界十字路口之稱的時代廣場,在這裡,看到的是新大陸的奔放,以及資本主義的勝利。

 游董:「紐約,什麼都有!」
 阿匹曾轉述國際關係學者劉必榮在一場留學講座的觀點:碩士去大城市唸,看的東西才多;博士則到鄉村攻讀,如此始能專心寫論文。過去我對此說法抱持懷疑,懷疑自己能否忍受美國都會區的髒亂,甚至欠佳的治安;去過紐約後,縱使紐約大學的國際事務碩士既非全美TOP10,也不是APISIA的成員,它在我心中的志願卻逐漸提高XD。畢竟個人認為留學,汲取知識和增廣見聞同等重要,而紐約,正是一座要什麼有什麼的城市。

 在紐約,沒有找不到的品牌,從第五大道的Tiffany & Co.到蘇活區的UNIQLO,也有隱身街頭巷弄的特色商店與小販。在紐約,各色人種駢肩雜遝,前一個路人講韓文,後一個路人操粵語;圍著伊斯蘭頭巾的婦女手提Macy's的紙袋,南亞面孔的少女在地鐵車廂發呆。在紐約,各色文化匯集於此,北緣的哈林是全美著名的非裔區,中國城、小義大利座落南端,西邊的雀兒喜同志聚集。

 你可以想像生活在紐約,可能週末早晨,到上城吃頓brunch;可能旅遊淡季,好好一逛林立的博物館;可能買個奢侈品,犒賞自己平日的辛勞;可能心血來潮,到百老匯看場歌舞劇;可能吃膩漢堡薯條三明治,到小東京來碗道地的日式拉麵;可能轉頭望去,是似層相識的電影場景;可能街頭一隅,撞見明星在拍片;可能秋高氣爽的午後,躺臥中央公園的草坪讀書;可能在時尚週,哪怕參與一場小活動也熱血沸騰;可能...太多「可能」在紐約。

 當然,享受紐約的種種可能前,也必須能夠適應破舊骯髒的地鐵,黏著黑垢的人行道,污水積在路邊凹陷處,觀光景點人山人海,甚至,在外一天,回到家彷彿完成鐵人三項般又髒又臭。

 有人說紐約是「世界之都」,不甘有城市足以代表世界的我,卻又想不出第二座城市,能像新大陸最大都會區般包羅萬象,令人目不暇給、眼花撩亂。就連聯合國總部都設在中城,你說紐約,到底是不是世界之都?


【名詞解釋】
* APISIA=Association of Professional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後記

 三個月前,不論感情、家庭、事業(天啊,已經不是學業了)皆陷入低潮,實在無心寫遊記。直到前陣子一切平復,才完成拖了又拖的「輕啃蘋果」。

 每趟旅行都是一堂課,在拉斯維加斯學習調整水土不服,在華府學習獨立,在舊金山學習照顧自己,在聖地牙哥學習和自己相處,四次自助旅行經驗,到了紐約終於有那麼點旅人的氣魄。然第一晚和和畢小姐道別,準備獨自搭乘紫線到法拉盛找堂姊甜,一時之間仍耐不住那種流落異鄉大城的孤寂。

 我說紐約行是玩得最快樂的一次,除了紐約本身處處充滿驚奇,更重要的,這次有親朋好友共遊。謝謝堂姊甜、張巧賢伉儷、小米,以及現在仍在紐約打拚的畢小姐。:)

 下一站,希望是今年夏天除役時,去波士頓,或芝加哥。